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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8:56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相关同学:

      为充分调动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工作中发扬吃苦耐劳、自立自强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重庆建筑工程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建工职院〔2017〕12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固定岗位,原则上须在岗一年;

      2. 服从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3. 有团结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强,师生认可度高;

      4. 学年里学习努力,成绩合格,没有不及格科目;

      5. 学年里至少5次月考核为优秀。

      二、评选名额

      各用工单位评选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固定岗位人数的1/5,上岗学生为5人(含5人)以下的,有工作表现突出的可评选推荐1人。

      三、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vic115维多利亚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

      2. 用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评选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工部;

      3. 学工部审核,并报学院审批。

      四、表彰与奖励

      学院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200元/人。

      五、材料报送

      6月6日前将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档一份)、汇总名单(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李婷,邮箱:939643313@qq.com

      六、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积极申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按时提交用工单位。各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中,要全面评价学生,严格审核、宁缺毋滥,确保推荐的学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vic115维多利亚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vic115维多利亚2017-2018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名单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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