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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42      浏览次数:

      各系、基础部:

      为提高学生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确定贷款学生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做好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确保高校助学贷款的正常运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所有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

      二、毕业确认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6月20日

      三、毕业确认内容

      毕业确认是贷款学生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学生需按操作完成毕业确认,方可领取毕业证。

      需确认学生按操作流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系统)核对个人贷款信息,包括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并在系统中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同时修改,核对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完成线上确认工作。

      四、开展诚信教育

      各辅导员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对其开展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发送征信宣传短信、组织观看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诚信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见附件2)有关内容,让学生了解个人征信记录对自己的重要意义。

      五、其他事项

      1.6月20日之前还完所有贷款的同学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专升本、入伍、休学、留级及延期毕业的学生:此类学生不在系统中做毕业确认,由辅导员登记后交系部统一报送学工部(见附件3),且辅导员须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要及时联系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或者办理提前还款,结清所贷金额。专升本还想贷款的学生,做完就学信息变更后,可向录取的本科院校申请续贷。

      3.退学学生:辅导员须联系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尽快办理提前还款,结清所贷金额,并将退学名单报送学工部(见附件3)。

      4.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若毕业时申请提前还款仅需偿还本金部分,未提前偿还贷款的,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12月20日前需偿还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的利息,前五年(毕业当年记为第一年)可以只偿还利息,五年后开始偿还本金与利息。若未按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将会被罚息,并记入个人征信报告,违约严重的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相关要求

      1.学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核对贷款信息,按计划及时还款。

      2.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是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各辅导员要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指导学生按要求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并注意学生隐私保护,严禁以工作名义散布学生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资料,杜绝隐私信息泄露。

      附件:

      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还贷操作手册

      2.《征信业管理条例》

      3.2021年贷款毕业生学籍异动登记表

      vic115维多利亚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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