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示  >   正文
2021年12月国家助学金递补公示
来源/编辑: 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09:11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我校有5名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停发了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将所停发的国家助学金通过递补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家助学金递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2月2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反应。

联系人:包老师,电话:61968121

邮箱:2814622686@qq.com

2021年12月国家助学金递补名单

序号

姓名

学院

班级

等级

金额(元)


1

何夏

经济管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21级财务3班

一等

3010


2

浦芳玉

建设管理学院

21级造价16班

二等

2310


3

周杰

建设管理学院

19级造价14班

一等

3440


4

余佳颖

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轨道与机电工程学院)

19级运营3班

二等

2310


5

李洋

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轨道与机电工程学院)

19级交工2班

三等

1610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