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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115维多利亚关于2023年01期见证取样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0:51 来源/编辑: 继续教育学院审稿人1 浏览次数:
各检测行业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建宣教〔2020〕7号),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服务我市检测行业发展,我校拟举办2023年01期见证取样检测人员职业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岗位和对象

(一)培训岗位见证取样检测人员职业培训。

(二)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或相关专业。

二、发证机关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培训费用

1500元(含理论和实作授课费、培训教材、网络平台服务费、实作材料费、考试费等费用)。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理论培训(线上直播)+线下实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待定,将在近期举办。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待定。

(二)考核方式:线下集中机考。

(注意:请按时完成网课学时,未按时完成学时的学员将无法导入考试系统。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公众号“建工学院培训”-“培训报名”-“通知公告”信息)。

六、报名缴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周一)上午11: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见证取样检测人员报名请微信识别以下二维码:

图片

或在微信公众号“建工学院培训”中点击“培训报名”栏目下的“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后选择报名项目,按要求填写并上传资料进行报名(请上传符合规范的免冠清晰红/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后台管理人员将尽快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如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缴费。

七、注意事项

(一)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即日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仅安排一次新考+一次补考,取消一年内多次补考政策。

(二)因考试系统采用人脸识别,请上传照相馆标准的,近期蓝底或红底,清晰、规范的证件照电子版。扫描、翻拍、P图等不符合规范的照片将不能通过考试系统审核。

(三)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勿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开班后可进入“建工学院培训”公众号,点击下方“管理平台”,以“学员”身份登录后查看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

(四)培训教材统一通过邮寄发放,请准确填写邮寄地址。

(五)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通知,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3-61968133、023-61968122。由于咨询人数较多,请学员耐心拨打。